关于印发2012年度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的通知.rar
各地市广告协会、会员单位及全省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部署,以及省工商局制定、省统计局审批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全省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单位、广告行业协会请于2013年3月8日至4月15日期间,凭营业执照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社团法人登记证号)登录“省工商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广告行业统计”系统(http://gdad.gdgs.gov.cn:6886/aicAdst/),按照系统指引完成2012年度财务状况填报。参与全省广告业财务状况统计工作。力求为广告行业提供真实贩行业数据,为广告业的发展和规划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广告协会 201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