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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广告违法率居高的媒体将取消经营许可

2007-12-26 10:02| 发布者: 省广协| 查看: 1567| 评论: 0|来自: 广东省广告协会

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将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法广告的媒体,依法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将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法广告的媒体,依法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

  周伯华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说,今后将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周伯华表示,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广告业的指导,积极完善落实《中国广告业自律规则》,促进广告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据周伯华介绍,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广告发布源头和媒体发布环节的治理力度,强化了对媒体单位的管理与责任追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活动主体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65万件,责令更正3864件,责令停止发布1.6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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