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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执法监管三招

2012-11-20 09:51| 发布者: 省广协| 查看: 2327| 评论: 0|原作者: 李 达|来自: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摘要:  第一招:重点突破寻找案源   目前,工商机关在进行网络广告监管过程中,一般会依托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对网络广告的发布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或者采用百度等搜索引擎对辖区内的网站进行拉网式检查。采用这些方 ...
 第一招:重点突破    寻找案源

  目前,工商机关在进行网络广告监管过程中,一般会依托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对网络广告的发布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或者采用百度等搜索引擎对辖区内的网站进行拉网式检查。采用这些方式对于掌握辖区内网络广告主的基本情况和规范网络广告秩序虽然有积极作用,但由于网页的信息量大、网站数量多,也造成了耗时耗力情况的出现 ,且对于人员少、干部年龄偏大的基层工商所来说,这些方式实用性偏低。在实际情况中,工作人员往往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网络广告巡查工作,结果发现的违法广告却很少,且针对性不强,极易使一些在网页不明显位置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成为漏网之鱼。

  针对这一问题,可采用重点突破的方式,实施网络广告内容专项整治,如对网络广告中冒用“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专项整治、食品企业宣称产品具有医疗功能内容的专项整治、企业简介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内容的专项整治……其中针对网络广告冒用“守合同重信用”内容的专项整治可采用科科联动、科所联动的方式,由合同管理科室提供近几年辖区内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企业的名单,市场科牵头对已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企业的网站进行巡查,看其网站上是否仍然宣称“守合同重信用”,对发现的案源及时分流至相关工商所进行立案调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案源,使网络广告的监管落到实处。

  第二招:提前准备    以防后患

  由于网络广告发布者可以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进行实时更新,再加上通讯工具的发达,若网络广告主或网络广告发布者意识到自己发布的违法广告已被工商机关盯住时,他们往往会第一时间更新违法网络广告。当工商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时,他们就会百般抵赖,否认曾经的违法行为,这对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形成了阻碍。

  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工商执法人员在网络监管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的网络广告要立即下载打印,并报局市场科登记备案。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止案源信息泄露。可对涉嫌发布违法网络广告的广告主实施实地勘察。为防止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暗中修改网站信息,调查时应对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第一时间让当事人对事先打印好的网络广告内容进行确认。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钻空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第三招:注重技巧    轻松取证

  取证完整、真实是对违法网络广告定性准确的必然要求,为此,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违法网络广告的调查取证中,要充分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如网站企业介绍中使用“最先进”等绝对化用语的,定性时所需的证据包括企业违法网页的打印件、企业的营业证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经营场所的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企业与网络发布单位签订的合同、网站的域名备案材料、广告费发票等。这些材料大部分需要当事人提供,且需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确认。若当事人不配合,极易造成取证困难,案件难以快立案、快结案。

  使用一些办案技巧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如采用声东击西的方式,缓解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双管齐下,保证案件证据的提取完整。再如,在调查宣称食品有治疗功能的违法网络广告案件时,可以参观的名义拍摄经营场所的照片,以调查广告合同的名义提取当事人和网络广告发布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充分理解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主动提交广告费发票或收据等材料。这些技巧的采用,可以帮助工商执法人员轻松取证,促进案件快立案、快结案,有效地规范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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